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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薄汁多,口感酥軟,景寧縣城人民中路上的“景寧*籠”小籠包在當?shù)?,每天來光顧的食客絡繹不絕。而這讓人夸贊的美味背后,卻隱藏了不可告人的秘密——非法添加含鋁的食品添加劑。近日,景寧檢察院對店主梅某某夫婦及制作包子師傅湯某某提起公訴,他們因犯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均被法院判處2 個月以上拘役并處罰金刑罰。
2016 年三四月,梅某某夫婦在經(jīng)營“景寧*籠”期間,雇傭湯某某為其從事包子加工工作。為使制作的小籠包口感更好,梅某某夫婦指使湯某某在包子制作過程中違法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 )中的明令禁止的含鋁的泡打粉,經(jīng)鑒定抽檢的小籠包鋁含量為960.4mg/100ml (標準為0 ,超標960 倍)。“景寧*籠”的小籠包一天銷售量多則百余籠,在景寧造成了較壞的影響。
2014 年國家“禁鋁令”下來后,景寧檢察院提起公訴非法使用含鋁食品添加劑制作早點的犯罪案件有3 件6 人。“我們法律意識淡薄,只顧眼前利益,雖然明知這是違法行為,但想著多賺幾塊錢,所以抱著僥幸心理,經(jīng)營了多年的砸在我們手上,真是悔不當初。”店主梅某某懺悔地說道。來源:指尖麗水客戶端